目前海南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政策是开放的,企业达到金融局审批条件即可设立,但是外地企业去海南自贸港设立分支机构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央行于2021年12月31日所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的有关内容来看,未来我国监管部门将在原则上禁止融资租赁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业务的话,那么各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所出台的分支机构设立要求,所以未来也许也会有更多的融资租赁到海南甚至全国各地开设分支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海南分公司设立条件
1、关于总公司资质/规模的要求:经营融资租赁业务3年以上
2、关于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
3、关于总公司盈利情况的要求: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关于总公司合规记录的要求: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融资租赁公司海南分公司申请材料清单
(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负责人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营发展战略与规划;
(四)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名称保留单》复印件;
(五)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拟任负责人的简历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简历内容应包括姓名、担任职务、工作简历、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和最高学历及学位等(附相关证明文件);
(七)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融资租赁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八)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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