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8月初网络名人“彩虹夫妇” 声称带货日赚400万,引起网友怀疑是否依法缴税!
一、“彩虹夫妇”曝出日赚400万,引发网民议论。
8月3日,一段短视频app直播“彩虹夫妇”视频,曝光每天带货2.3亿,佣金净收入400万元/天,轰动网络。
在直播中,主播“彩虹夫妇”声称当天卖2亿元,扣除成本,赚了400多万元。除掉她们捐助花了100万,等于当天纯赚300多万元。
同时,“彩虹夫妇”还透露,上一场卖出2.3亿人民币,褔利加礼包,再加上投流花1000万左右。有3成左右产品没有佣金,7成左右产品有佣金。并且全是卖大众品牌,综合佣金大约10%。
“彩虹夫妇”有936.6万短视频粉丝,据蝉妈妈电商直播数据营销综合服务平台统计,“彩虹夫妇”主要是日用百货产品带货销售,粉丝级别和带货水准均属于头部大咖, 30天场均带货销售总额3831.1万余元,直播8场。
每天如此巨大的佣金收入,网友怀疑其是否真的依法全额申报缴税。
二、税务局回复已收到举报并介入稽查!
8月4日,据了解,税务稽查单位对检举事实已进入稽查,详细情况期待稽查结果。
“彩虹夫妇”全称是成都市彩彩便是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孙彩虹是法人代表,其经营范围包括营销策划、食品类网络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批发、日用品市场销售、箱包鞋帽销售、珠宝、体育用品用具零售等。
企业信息登记平台显示,该企业员工不足50人,只有7人缴纳社保,是一般纳税人。
三、2022年多位网络主播、文化娱乐大牌明星翻车!
去年薇娅偷税漏税,处罚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3.41亿,危害巨大。当年浙江、上海、北京和广东等地税局紧急下文:要求大牌明星、网络主播等网络大v对照税法进行内部检查,并于年底前整改补税完毕。税务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认真查处仍不自纠自查或自纠自查不到位的情况。
2022年3月,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网络播放平台上传者必须依法缴税,依规享有税收优惠政策,视频网络平台和网络直播服务单位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
6月22日,我国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下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范视频播放行为,要求视频主播依法按章纳税。但仍有个别网络主播熟视无睹,变法偷税
四、税收大数据上线,网络主播偷税,难逃法眼
转移网络直播佣金收入,变换申报路径少交税款;成立公司编造业务流程,将直播间提成变换成公司经营收入,偷梁换柱提供虚假收入申报是网络主播偷漏税的常用手段。
坑位费、带货收入分成、打赏主播、本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网络主播收入主要来源,依照个税法,年应纳税所得额超出96万元按45%征收率。而个人独资企业能够扣减成本费用,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率最大为35%。若网络主播变换所得方式,会造成偷漏税。
直播间带货等网络名人营销迅速普及,其复杂的业务形式、运营模式、就业关系等给行业监管带来了困难。税务机关依法处理网络主播的逃税行为,不仅是对逃税犯罪行为的警告,也是整治和规范网络直播行业,促进网络直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公平公正的税收规范。
税务管理早已走在科技的前沿。许多逃税行为都是通过金税数据发现线索后,由税务部门再依法进行深层次税务稽查的。金税四期的推出,涵盖了税收、金融业、中国海关、市场管理、公安机关、支付系统等多部门数据信息共创、信息共享,数据协同、大数据应用。
税务部门对偷漏税行为一直都是零容忍,金税四期上线,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金税四期上全是透明的。我们已经完全进入税务全方位合规纳税监控,一定要按章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