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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七五”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市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职人员。
二、竞赛内容
1. 宪法;
2. 党内法规;
3.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
4. 市场监管主要法律法规。
三、竞赛赛制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具体组织活动委托中国工商出版社进行。
(一)初赛
时间:2019年8月28日—9月10日。
竞赛方式: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市场监管在职人员参加线上答题。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答题链接将在总局网站及市场监督管理半月沙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过初赛排名,选出前8名,分别以每省组成一队进入复赛。
评分标准:以省(区、市)为统计范围,计算在线答题的平均分(占70%比重)和在线答题的参与度(占30%比重)。在线答题人数占该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在职人员的总数比为参与度。
(二)复赛、决赛
时间:2019年10月中下旬。
地点:市场监管总局。
竞赛方式:进入复赛的8个队,可以在全省(区、市)范围内组织代表队参赛,但每个代表队要有1名副处级以上人员参加,每队限4人。复赛、决赛采取现场竞答的方式,包括必答、抢答环节,题型包含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等。复赛决出前4名进入决赛。参加决赛4支队伍根据现场竞答得分确定名次。
竞赛进行网络直播,开展网络投票。
评分方式:现场竞答按照得分点进行计分。网络投票计入赛事团体组织奖和风尚奖评分。
四、竞赛奖项
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
根据赛事组织情况和参赛队伍表现,结合网络投票,选出赛事团体组织奖2个、风尚奖2个,选出优秀个人8名。
届时将邀请总局领导同志出席决赛现场,为获奖团体和个人颁奖。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举措,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确定本次竞赛活动的联络员,确保竞赛活动有人抓、有人督、有人管,并于8月16日前,将竞赛活动联络员及竞赛组织情况报竞赛活动办公室。
(二)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本次竞赛活动是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推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和强化本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培养和提升市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深对市场监管规则的理解,促进机构改革后业务深度融合。
(三)加强宣传,展示风貌。总局将在《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总局门户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等局属媒体对本次竞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展示市场监管新形象、增强凝聚力。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总局做好宣传。为保障宣传效果,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竞赛组织、答题的现场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发至竞赛办公室联系邮箱。
六、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设在中国工商出版社、总局法规司。
中国工商出版社联络员:
马 佳 18910528179
张丽娟 13811071217
竞赛办公室联系邮箱:
jingsai19@126.com
总局法规司联络员:吴东海
联系电话:
010-88650407
010-68012791(传真)
附件:各省(区、市)竞赛活动联络员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8月1日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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