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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店被市场监督局调查,代购、微商、直播带货……麻烦先办营业执照

淘宝卖货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淘宝卖货归档 最新发布 网站地图

大洋网讯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通知,表明要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例如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行为。而记者留意到,这次方案最重要任务依然是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而与《电子商务法》一脉相承,市场上不管是代购、微商、电商,还是视频直播“带货”的网红博主,无论生意大小、销售额多少,都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否则将被视为无证经营。

此次方案强调:将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对此,乳业专家宋亮告诉记者,就拿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这一大业务来说,市场上的微商、视频直播、网红销售都属于代购衍生物。我国大约有两三成的进口奶粉是通过代购、海淘进入市场,而网络直播、网红销售、微商卖货这些模式都是服务于代购的,所以仍算作个人行为在卖奶粉,这样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市场鱼龙混杂、产品真假都有,设置门槛的现实意义非常大。

宋亮表示,此前曾出现过很多淘宝店或微店商品“货源不明”的情况,这对于花钱花时间只为等待进口优质奶粉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安全隐忧,所以“查漏补缺”、设置“门槛”很有必要。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涂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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