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拆除前
广告牌拆除中
广告牌拆除后
红网张家界分站11月28日讯(记者 李森林 通讯员 李晓华)11月25日上午7点至下午22点,随着位于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张清大桥桥头山水印象楼盘的大型单立柱广告被妥善拆除,张家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清理、整顿、拆除各类乱设乱建和“破、旧、乱”户外广告又立新功。
被拆除的大型单立柱广告属于猎鹰广告公司,是一根三面单立柱广告牌(18×6×3),于2014年12月4日经市城管局审批获得户外广告(招牌、霓虹灯)设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3日止,属合法性广告设施。为进一步加快融山东路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市城管局需依法对此大型单立柱广告进行拆除。
“这个大型单立柱广告属于合法性广告设施,但是要进一步加快融山东路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就需要进行拆除。而当时猎鹰广告公司提出补偿请求,建造费用加经营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86.1786万元。”市城管局副支队长兼二大队大队长李晓华表示,“我和其他同事一起,经过2个月的实地调研和与猎鹰广告公司商谈,最终决定采用置换该公司其他地段广告牌有效期作为行政补偿的方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协议。”
据了解,现中心城区共有大型单立柱广告42根,市城管局全体执法人员遵循“减量、规范、美观、安全、提质”的基本原则,已拆除36根,不仅用一只铁军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保驾护航,还为全市“旅游胜地梦、全面小康梦”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