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区内的广告越来越多,电梯里、走廊上、公共通行的墙壁上均能看到形形色色的各种广告,那么你知道你居住的小区电梯广告费的归属吗?
实际上,小区电梯广告费的归属分为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小区业主有权查询电梯广告费收支情况吗?
根据《物权法》第70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且《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明确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电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部分,而电梯广告费属于基于电梯载体产生的收益,业主对共有部分建筑物共有权利的有关情况和资料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的知情权。也就是说,小区业主有权查询电梯广告费收支情况。
第二个问题,电梯广告费的收益归谁所有?
首先得看谁是该电梯的所有权人,其次要看该电梯的所有权人是否有对该电梯广告费用归属权有约定。如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归电梯的所有权人。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小区电梯归属权是属于业主所有的,所以电梯广告费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同时,如物业公司行使了管理权的,只要所有权人、广告公司与物业公司事先有约定的,物业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广告管理费也是应当的。
收入属于全体业主,并不意味着要把这个钱分给每一个业主,它只要这个钱用在业主身上就行,包括用于小区的公共支出、冲抵物业费,都是用在业主身上。只要用在业主身上就没有问题。
实践中,一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相比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电梯广告费的使用情况更加透明,监督物业也更尽责。个别地区还颁布了电梯管理办法,将电梯广告收入列入电梯专项经费,通过立法的手段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