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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不可以免费观看韩国,未成年网络直播乱象,须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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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丙奇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月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举措。

这些措施大多是对之前规定的重申与强化。如2020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加了网络保护一章,要求网播服务提供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严禁未成年人打赏,严禁未成年人应援消费,不得由未成年人担任相关群主或管理者,限制未成年人投票打榜等。

此次出台的《意见》最值得关注的是,明确提出“发现网站平台违反相关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可见国家加大了处罚力度,以此警示所有网络直播、游戏平台以及主播,真正重视未成年人保护。

据报道,在有关严禁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等规定发布后,未成年参与直播打赏等乱象依然存在,如“初二学生70天打赏网络主播158万”“熊孩子打赏主播12万,父母报警求助”“10岁女孩1小时打赏主播万余元”等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不断重申规定,并以立法方式强化管理,为何治不了网络直播乱象?其关键在于,直播平台违反相关规定,允许未成年人参与打赏,而相关处罚力度不足。如针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当前的处理大多是其监护人维权讨回打赏金,而且讨回的过程还很艰难。很显然,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需要划定清晰的红线,建立网络直播平台、游戏平台违反相关规定的重罚制度。

当然,这也需要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如果父母不能履行好监护责任,给孩子积极的价值观教育与引导,那么再严格的监管也无法解决未成年直播乱象。而且,孩子沉迷游戏,用父母的账号打赏主播,监护人也难辞其咎。要遏制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监管部门、平台与监护人必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熊丙奇)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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